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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二传手
 

 

信件二传手

因为九月底去了西南,到十月国庆后上班打开报箱,里面堆满了报纸和信件。

其中一封信是邮寄到合中法院民一庭徐法官的(一看名字就知道是女的),竟然投放到我院民一庭,真是个粗心的邮差啊!忽然想起学者余文森曾说过:“每个专业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和不可取代的作用。专业本身没有贵贱之分,重要的是把工作做到“专业”。实际上,任何工作做到专业,都是一流的人才。

这封信一直躺在我的办公桌上,不知如何处置。随手一扔倒是干净,收件人死也不知道邮件投错了门户。可是,(借用斯皮尔伯格的话说)我的良心不允许我这么做。送回邮局又怕人家不负责任。我们法院的EMS有时候都遭到国企邮政的怠慢,何况区区一封平邮!

最好的办法还是把这信转寄到合中院。怕收件人纳闷,我就在邮寄原信的同时夹了一封手稿说明,内容如下:

徐法官:

您好!邮差将此信误投至我院民一庭,为防止本信函再次被误投或丢弃等现象的发生,本人选用EMS方式邮寄至你处。

唯一有些抱歉的是,因本人外出学习耽误了此信函尽早的发出,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给以谅解!

 

昱迎 133……

OO八年十月十四日

 

EMS封面代言人是刘翔,果然神速,转日就到了省城。

下午上班时收到了收信人的短信:“D法官你好,寄给我的信收到了,谢谢你,如到合肥欢迎到合肥中院来看看。民一庭徐XX。”

我也相应客套的回了短信,大致意思是今夏参加省高院组织的迎奥运活动时有幸受到贵院的接待,贵院的环境很好。我院的新大楼也已改造完工,欢迎来做客。

因为都知道法院是纵向管理,平级院务之间交流甚少,所以客套一下聊表礼节。

信被我“二传手”终到收件人手里,算是落了个圆满。此事到此也理应结束。若是因工作之事能有缘聚首,那就真是造化,由不得人为,且看天意。

[ 阅读全文 | 回复(2) | 引用通告 | 编辑

  Post  by  昱迎 发表于 2008-10-15 22:46:00
  • 标签:迎儿之悟 
  •   Re:信件二传手
      mu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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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muquan发表评论于2008-10-24 5:59:37
      Re:信件二传手
      北京rabbit(游客)真不愧为法律工作者,办事有板有眼!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Post  by  北京rabbit(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10-16 12: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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