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十月里某个周末的晚上
地点:向阳渔港
人员:同事
事由:HAPPY HAPPY
今晚第一杯酒进的是昕,为了我们的重逢。所不同的是心情。
我举着刚榨出的玉米汁打量着昕说,“两个月没见,你变漂亮了!”
昕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把头发烫了。”
“这次很有女人味!”我说。
…… ……
这些再平常不过的对话只有我们自己听的懂其中的深意。
昕想要解释什么说,“刚才见到你,我就很想告诉你,上次的事儿真不好意思啊……”话没说完,脸先红了。
“不用放在心上”我显得很大度的说“我们意会吧!”我笑着和她碰杯。
代庭长事无巨细的管理风格发扬到饭桌上来了。看着我们举杯如此之默契,不禁问“你俩认识?”
我们笑而不答。
代庭长接着问“你们怎么认识的?”
江审长瞎猜“她们可能是同学吧!?”
我们继续笑而不答。
席间,坐我左边的琼问我右边的昕多大。昕说她是70年的。我说正好大我一属。
代庭长这会儿听力又出奇的好了,不忘先前的话题,锲而不舍的追问我:“她70年的,怎么和你是同学?”
江审长听了,也疑惑的说“是啊,她和你差那么多,怎么会是同学?不会是我刚才听错了吧?”
倒是昕脑子转的快,说,“我们说我们是同属,没说是同学。”
这时两人才作罢。
怎么认识昕,这要回到2008年8月20日。
芜湖的八月依然酷暑难耐,那天一早我和小美罗乘警车去送达,其中有一份是送达到HT置业的材料。找了好半天才打听到HT置业原来就是银湖波尔卡。到了售楼部,保安问我们找谁,我们说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并向保安说明来意。保安说老总不在,径直把我们带到了二楼办公室,告诉我们扎着马尾辫的是办公室昕主任。
当时的昕主任头也没抬的忙着自己的事情,全然不顾我们的到来。一听是法院来的,满脸不耐烦的问什么事情。
我说:XX公司诉你公司一案,现由法院向你们送达相关材料。
我边说边出示相关材料给她过目,“向你方送达的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以及原告方的证据材料。”
一一出示后,我说“请在送达回证上盖上公章,写上日期。”
昕主任反感的说,“没公章。”
我和小美罗都不相信,办公室就是管事的,管事的能没公章吗?没公章,保安让你接待我们干嘛?再说,没公司章,难道还没部门章?
小美罗说:“办公室章也行。”
“没有。”昕主任说,“我们公司的人由一人保管,他现在人不在。要么,你们等他、来。”
我公事公办的说,“那你签字吧。”
昕主任在我和小美罗的一再要求下,在送达回证上犹豫的签了她的大名,在我的提示下,很不情愿的在她的名字下写了日期。
只要一经当事人签字就视为送达,一切OK。为了能把工作做的更细致更完美,我还是提示说“昕主任,原告告的是你们公司,不是你个人,如果方便,盖上公章最好。”
昕主任听我这么一说,觉得有理,但是想把她名字划去已是不可能了,送达回证已经被小美罗死死的拿在手里。她好像很吃亏似的说,“要章没有,不然就把签字划了吧。”
我想算了吧,正准备离开。小美罗说“那你在你的名字后面写一下你的职务吧。”
这回昕主任忍无可忍,发作似的大吼“不写,要写你自己写。法院就是比人家狠些啊?……”
小美罗依然执着的要求着。昕主任好大的火气啊!两人僵持不下。
我还是生平第一次送达遇到这等事,赶紧拉着小美罗就走。
这一幕回想起来很是狼狈,头一回这么不愉快的送达。我们愤懑!
此后,我深深地、深深地把昕主任的名字记在心头。我对小美罗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到10月份开庭时,见到他们董事长,好好告上一状,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充实,转眼日历翻到了10月。如果不是那晚聚餐偶遇,我都快忘了这事儿。
我想,有必要铭记的一直深藏在心,没有必要留下的,过了一段时间,回头看看,会发现,也没少什么。当时以为天大的事情,隔着时间,也就是一点记忆而已。不会忘,但淡化得没有滋味。
我和昕主任算是不打不相识。看着昕主任席间几次难为情、欲言又止的样子,为了化干戈为玉帛,也为了表明我确实没把此事搁在心里,我主动留下联系方式。饭毕,昕主任脸上多云转晴,仰着红扑扑的脸颊,笑着和我挥手告别,还不忘让我今后常打电话常联系!我还真没确定要给她打电话以及打电话说什么的问题,但我可以肯定节日祝福短信一定是少不了的。人生在外,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仇人要好!